根據《福建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第二期全國勞模專項補助金發(fā)放工作的通知》(閩工辦〔2021〕50號)、福建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省級勞模幫扶資金發(fā)放工作的通知(閩工辦〔2021〕5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全國、省勞模專項補助金發(fā)放工作,經由勞模自主申報,所在基層工會審核,縣(市、區(qū))總工會復核上報后,初步確定了鄭邦德為全國勞模專項補助金發(fā)放對象;周景定等55人為省級勞模幫扶資金發(fā)放對象。現將相關補助對象名單及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從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歡迎群眾以來電、來信的形式反映情況。
公示電話(傳真):0593-2863001
來訪來電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來信投遞:寧德市總工會勞動和經濟工作部(郵政編碼:352100)
寧德市總工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