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火反撲燒傷鍋爐工 法院調解傷者獲賠償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林朝聲) 鍋爐工在燒鍋爐時因爐內大火反撲,當場造成面部、雙手被燒傷。事后經法醫(yī)評定,傷殘等級9級。日前,經霞浦法院調解,鍋爐工所在的霞浦縣某海帶經營部自愿賠償原告王某42000元。
據霞浦法院介紹,經該院審理查明,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在被告經營的海帶加工廠工作。2015年5月10日早上5時許,王某在燒鍋爐時因爐內大火反撲,造成面部、雙手燒傷。原告先后在霞浦縣醫(yī)院、福建醫(yī)科大學附屬協(xié)和醫(yī)院住院治療,出院后法醫(yī)評定原告的傷殘等級為9級。原告起訴請求被告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83806元。
霞浦法院審理后認為,霞浦作為中國海帶之鄉(xiāng)、中國紫菜之鄉(xiāng),海帶、紫菜對霞浦經濟發(fā)展起了促進作用,由此催生了許多行業(yè),但也產生了諸多的法律糾紛。該案就是典型的因海帶加工而帶來的雇員受傷糾紛。承辦法官在了解案件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被告海帶加工廠的經營者與原告系同鄉(xiāng)同姓,雙方之間的矛盾并非不可調解。
于是,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從霞浦海帶加工業(yè)的實際情況及原告的受傷情況出發(f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促成了原被告的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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