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泄私怨損毀廣告牌 中年男子被依法刑拘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福安一男子蘭某為泄私怨多次損毀某公司廣告牌。2月7日(除夕)蘭某被福安警方行政拘留15日,進了拘留所。2月22日(元宵)蘭某因損毀的財物價值達到刑事案件標準,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轉(zhuǎn)到了看守所。
日前,福安警方接到福安某廣告有限公司人員報案稱,該公司旗下的廣告牌被人無端損毀。接到報警后,福安警方立即立案偵查。
2月7日下午,福安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長林海帶領民警,經(jīng)縝密布控,終于將損毀公私財物的嫌疑人蘭某抓獲,并收繳作案工具數(shù)樣。
經(jīng)過民警調(diào)查,男子蘭某今年51歲,福安本地人 ,歸案后,蘭某向警方供述了其因?qū)δ硰V告有限公司的財務運營及相關情況不滿,從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6日,先后多次攜帶刀片、鐵錘等作案工具,潛入城南、城北、賽岐、灣塢等地對該公司旗下的廣告牌進行噴漆、割劃等破壞行為,造成多面廣告牌被損毀的事實。
福安警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依法對蘭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具體估價待福安市物價局評估后確定)。 近日,經(jīng)福安市物價局評估,被蘭某損毀的財物價值達到刑事案件標準,2月22日,犯罪嫌疑人蘭某,因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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