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丟包撿錢分錢”為誘餌 霞浦一男子 多次搶奪老人獲刑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梁妍岑)以丟包撿錢平分為誘餌,乘人不備,奪走多名老年被害人錢財。日前,霞浦男子吳某某因搶奪罪,被霞浦縣法院判刑。
據(jù)悉,2017年9月,吳某某在蕉城區(qū)某賓館內(nèi),以丟包撿錢平分為由,乘人不備,奪走被害人黃某某現(xiàn)金536元。2019年1月至3月,在霞浦縣,吳某某以同樣的手法,分別奪走被害人鐘某某235元和兩枚金耳環(huán)、被害人許某某950元。經(jīng)認定,兩枚被搶金耳環(huán)價值1244元。
霞浦縣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搶奪老年人財物,價值達2965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奪罪,遂依法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責(zé)令吳某某退出贓款2965元,并返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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