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出臺《方案》加強電梯安全監(jiān)管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 市政府于近日研究同意《寧德市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末,努力形成安全責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監(jiān)管機制完善、社會共同參與的電梯質量安全工作體系,電梯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向好。
《方案》強化了政府領導責任。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電梯安全工作負總責,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電梯安全監(jiān)察監(jiān)管、技術檢查和行政執(zhí)法隊伍建設,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履行電梯安全屬地管理職責。電梯銷售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完善電梯銷售記錄制度,銷售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相關標準、技術資料和文件齊全的電梯。禁止銷售、轉讓、出租未取得許可生產的,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電梯及其零部件,禁止轉讓、出租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電梯。
《方案》提出建立老舊住宅電梯改造更新保障機制。對于使用期限超過十五年,或運行故障率明顯偏高,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住宅電梯,電梯使用單位或所有權人應當約請電梯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性能評估。評估報告結論為“電梯需要大修、改造或更新的”,電梯所有權人負責籌措資金,及時安排電梯的大修、改造或更新;已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可以申請使用。對于需要應急維修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開辟綠色通道,根據(jù)評估報告,在完成維修資金應急維修審批流程后撥付資金。各級人民政府對住宅電梯的大修、改造或更新,可予以一定的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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