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明年起調整
寧德網
新華社消息(記者 韓潔) 財政部20日發(fā)布通知,宣布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其中拉薩、西寧、哈爾濱、??凇⒋筮B、青島等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
根據財政部發(fā)布的《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次調整綜合考慮近兩年全國各地區(qū)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調整北京、上海等11個城市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7個城市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和33個城市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如北京,調整后的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為1100元、650元和500元。
此外,拉薩、西寧、哈爾濱、??凇⒋筮B、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jié)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
以大連市為例,淡季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為800元、490元和350元,7至9月旺季上浮20%,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調整為960元、590元和420元。
旺季上浮比例最多的是拉薩和西寧。以拉薩市為例,淡季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為800元、500元和350元,6至9月旺季上浮50%,部級、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分別調整為1200元、750元和530元。
通知明確,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jié)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責任編輯:孫夢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