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柘榮縣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3)
7.關于“扶貧資金監(jiān)管不力風險較大”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機制。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意見》,明晰鄉(xiāng)鎮(zhèn)經管站崗位職責,確保盡責履職。印發(fā)《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執(zhí)行鄉(xiāng)(鎮(zhèn))總會計負責制,監(jiān)督鄉(xiāng)村兩級財務規(guī)范運行,由農業(yè)、財政、審計部門對村級財務開展“一年一審一結”。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鄉(xiāng)鎮(zhèn)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文件匯編》,規(guī)范黨務政務和村務公開??h委組織部、縣政府辦等部門定期對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采取日常監(jiān)督、重點抽查、半年檢查和年度考核等方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二是加強教育。先后組織全縣117個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賬員、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共計480人開展專題培訓,有效提升干部民主意識、責任意識。三是從嚴督查。發(fā)揮檢查考評“風向標”作用,對117個村(社區(qū))黨務政務村務公開欄、記錄簿進行檢查,重點查看村財收支、土地補償、工程項目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內容的公開情況。2017年9月份以來,共修繕、重建損毀或設置不規(guī)范的公開欄89個,并及時公開黨務政務村務。2017年12月15日,把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作為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
8.關于“對九屆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夠到位,如未以點帶面整改”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抓部署??h委縣政府接連召開專題會議,部署九屆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夠到位問題,縣委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見人見事見制度見問責”的整改要求。印發(fā)《關于開展違規(guī)集資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對2013年以來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部門、社會團體、項目指揮部和村(社區(qū))向社會集資借款行為開展大排查大整治。二是抓整改。2012年8月起,溪坪街改造建設指揮部先后收回出借給3家單位的801萬元款項,巡視組移交問題后,溪坪街改造建設指揮部收回出借資金利息共計43.7567萬元,收回23名干部高出同期銀行月利率部分的利息125.84萬元;城關東大門改造項目指揮部收回出借資金利息16.55萬元。三是抓問責。經核查,2014年3月雙城鎮(zhèn)上城社區(qū)征地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違規(guī)借款1163萬元已整改到位。2016年5月溪坪街改造建設指揮部違規(guī)借款資金6519.86萬元已整改到位??h交通局無息出借101.3萬元,其中95萬元屬于工程預付款,已在工程結算時扣回,剩余6.3萬元出借給個人的資金已于2017年12月整改到位??h紀委對違規(guī)出借資金的有關責任人予以追責,立案查處4人,誡勉談話5人。
9.關于“對九屆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夠到位,如未進行相應追責”問題。
整改情況:2015年,縣紀委對同輝小區(qū)案件所涉及的有關部門、人員開展初步調查,2017年8月,依據法院終審判決開展補充調查,對8名人員實施責任追究,其中2人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5人批評教育。
10.關于“黨建工作未真正擺上議事日程”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城郊鄉(xiāng)從2017年第四季度起,每季度研究黨建議題1次以上,并形成會議紀要,截至目前已形成黨委專題會議紀要5期;經濟開發(fā)區(qū)黨工委制定《柘榮經濟開發(fā)區(qū)黨工委工作規(guī)則》《園區(qū)黨組織集中組建工作聯(lián)絡員制度》,推進黨建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建設。二是建立完善定期召開黨建工作會議制度,制定出臺《基層黨建工作督查制度》,明確督查內容,并每月隨機督查1次,每半年全面督查1次。同時,采取一年一選派的方式開展黨建指導員選派工作,加大基層黨建工作力度。三是落實黨建工作月報表制度,督促各基層黨組織及時、定期上報基層黨建工作月報表,并在黨建工作月報表中增補黨建工作例會召開情況,督促提醒各基層黨組織及時、定期召開例會。
11.關于“以班子會議或行政會議替代黨的會議”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行立改。嚴格督促東源鄉(xiāng)、城郊鄉(xiāng)、住建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yè)局等相關鄉(xiāng)鎮(zhèn)、部門按照要求,立即抓好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同時,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對照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對發(fā)現(xiàn)問題即知即改。二是建章立制。完善黨組定期報告制度,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全縣各黨組已向縣委上報2017年度黨組工作報告。建立健全定期召開黨建工作會議制度和督查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黨建工作會議1次以上,落實黨建工作月報表制度,并列入黨建考評。
12.關于“黨員干部積極性不夠”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zhí)行《關于進一步嚴肅紀律切實解決鄉(xiāng)村干部“走讀”問題的通知》文件,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效能辦組成聯(lián)合督查組,通過不定期督查通報鄉(xiāng)村干部日常管理情況,鄉(xiāng)村干部“走讀”現(xiàn)象得到明顯好轉。二是制定下發(fā)《關于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通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效能問責7人、誡勉談話2人。三是2017年12月22日,出臺《柘榮縣關心關愛基層干部實施意見》(柘委辦發(fā)〔2017〕25號),在選拔使用基層干部、教育培養(yǎng)、支持基層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提高基層干部待遇、解決基層干部關切的問題、加強與基層干部溝通聯(lián)系等方面制定措施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