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36場互助會非法吸存648萬 霞浦縣一女會頭被判刑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葉靖雯)日前,霞浦縣法院審結(jié)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當?shù)匾慌畷^陳某某因組織36場互助會、非法吸存高達648萬被判刑。
據(jù)介紹,陳某某于2004年12月至2008年1月間,以組織民間互助會的形式,在霞浦縣組織民間互助會36場,吸收張某某、曾某某、陳某玉、王某某等50余人參會,吸收社會公眾存款達648余萬元,并因倒會造成上述參會人員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118余萬元后逃匿。
今年2月,陳某某在廣州地鐵南站被警方抓獲。
霞浦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某違反金融管理秩序,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吸收存款達648余萬元,造成參會人員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118余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陳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最終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追繳陳某某違法所得118余萬元,分別返還相關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