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啤酒寄存過期作廢霞浦 顧客投訴討回說法
寧德網消息(程偉兵 劉孝德) 去KTV消費,喝不完的酒可免費寄存;不過,這寄存是有期限的,過了期限酒水就不退給你了。霞浦的余女士就碰到這樣的煩心事,質疑商家的不合理條款。日前,在縣工商局調解下,余女士領回了寄存的22瓶啤酒。
11月初,余女士和朋友來到霞浦縣城的一家KTV消費,散會時她將喝剩的22瓶啤酒寄存在KTV。商家當時提供了一張寄存單憑證,備注“保存期為一個月”。12月中旬,余女士到該店取酒,被告知已經超過寄存日期,過期作廢,無法兌現。余女士不滿,撥打12315投訴。
存酒本是KTV向消費者提供的一項免費服務,但酒水寄存憑證是格式合同,所規(guī)定的條款一般也都有利于經營者一方,消費者自由領取寄存酒水的權利難以維護。12315臺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付款購買了啤酒,即使過了KTV規(guī)定的所謂“保存期”,其所有權還是歸消費者所有,因而商家應該退還消費者寄存的酒水;當然超過寄存期限的,商家也可適當收取點寄存費。
責任編輯:吳圣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