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寧縣檢察院反映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發(fā)
未成年人性權利保護亮“紅燈”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張文銹) 壽寧縣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發(fā),2016年全年共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較前三年案發(fā)量增長100%。
根據(jù)壽寧縣檢察院的分析,該類案件呈現(xiàn)以下特點:被害人多為小學生、智障女等弱勢群體。4名被害人中2名為智障女、1名為小學生,沒有自我保護意識、缺乏性防衛(wèi)知識和性防衛(wèi)能力。如被害人徐某在教室被教師陳某多次奸淫后,仍未認識到事態(tài)嚴重性,因羞于啟齒,向家長和學校隱瞞陳某惡劣行徑7月之久。
案發(fā)多因被害人處于無成年人看護狀態(tài)。所有被害人遇害時均無成年人在場看護,其中因被害人獨自外出或獨自在屋外玩耍而受害的占75%。如被害人周某獨自一人外出,與犯罪嫌疑人鐘某結識,經(jīng)數(shù)天接觸,鐘某發(fā)現(xiàn)周某說話口齒不清,異于常人,頓生歹念,將周某從福安曉陽騙至壽寧鳳陽某賓館奸淫。
熟人作案比重大。4名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間均為熟人,其中有被害人的老師,被害人的同村村民,還有被害人結識不久的朋友,沒有陌生人。如被害人邱某與犯罪嫌疑人張某系同村村民,且兩人是表兄妹關系。
犯罪嫌疑人多為大齡男子。實施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中,50歲以上的男子占75%,單身男子占50%。同時,侵害人還具有文化程度低、有前科劣跡等特點。如犯罪嫌疑人張某,系55歲的大齡單身男子,為滿足其變態(tài)心理,對未滿12周歲的周某進行猥褻。經(jīng)查,其曾因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后果嚴重、社會影響大。去年辦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一起造成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被害人懷孕30余周的后果,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損害學校、教師名譽;一起造成被害人服毒,引起各大媒體、網(wǎng)民的高度關注,加大了辦案機關的輿論壓力,不利于公平、公正辦案。
為此,檢察官特別提醒:家長要切實承擔起未成年子女的保護責任,注意防范熟人,特別是有劣跡和犯罪前科朋友、鄰居,加強對孩子安全教育,特別是不單獨外出,不與陌生人講話等常識。同時,學校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定期對教師隊伍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使教師隊伍守住道德底線,牢固樹立關愛學生的意識,豐富教師隊伍的文體活動,培養(yǎng)教師隊伍向尚向上的精神風貌。此外,未成年人保護組織、部門要積極、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集眾智,匯眾力,加大對未成年人特別是弱勢群體的保護,經(jīng)常組織開展防性侵教育,向未成年人及其監(jiān)護人普及生理衛(wèi)生知識、性防衛(wèi)技巧,提高性保護意識和防衛(wèi)能力。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