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為停止使用狀態(tài) 男子卻駕車上高速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駕駛證為停止使用狀態(tài),駕駛員卻鋌而走險無證駕駛上高速。寧德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二中隊民警查獲這起違法行為。
近日,民警在福鼎收費口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在對“浙CXXXXV”號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駕駛員遲遲無法提供駕駛證。經系統(tǒng)查詢,駕駛員王某駕駛證狀態(tài)為停止使用,屬于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的嚴重違法行為。隨后,民警依法開具處理通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