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噸走私舊衣物福鼎靠岸 多人被起訴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陳丹) 日前,福鼎市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黃某某、翁某某、陳某某涉嫌走私廢物案。該案涉及臺灣、香港地區(qū)及韓國等,涉案物品特殊,涉案人員眾多。
經(jīng)查,2015年1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兩次與“老陳”(身份不明)商議,以700港幣/噸價格向“老陳”購買共計959.99噸舊衣服,隨后“老陳”安排船長陳水吉(臺灣籍,另案處理)、船員陳加祥(臺灣籍,另案處理)等人,從廣東省汕尾市出發(fā),駕駛“興龍”號貨船從香港運載舊衣服進入福建省福鼎市碼頭。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翁某某、陳某某在明知廢舊衣物系從香港走私入境的情況,仍為林某某尋找??看a頭、負責裝卸貨物,而后以貨車陸運方式將舊衣物運至廣東省陸豐市。貨物安全離開福鼎后,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指使鐘某(另案處理)將20萬元報酬轉至黃某某的指定農(nóng)行卡,黃、翁、陳三人進行分紅。2015年12月3日晚,“興龍”號貨船在福鼎市碼頭卸貨過程中被福鼎市邊防大隊查獲。
另悉,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與翁某某(另案處理)到汕尾看船,隨后林轉賬20萬元到翁賬戶用于支付定金和運輸費用,后莊某某等6人(均臺灣籍,另案處理)駕駛“億發(fā)”號貨船,從汕尾出港前往韓國運載345.15噸廢舊衣物后返回中國,林某某經(jīng)與莊某某(臺灣籍,另案處理)聯(lián)系,確定船只在漳州市碼頭靠岸,“億發(fā)”號貨船在航行途中被漳州海關緝私分局抓獲。
案發(fā)后,福鼎市檢察院提前介入,就取證方向、證據(jù)收集和提取等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固定證據(jù);在審查起訴階段,聯(lián)合公安機關前往漳州取證、提審,為案件的突破提供關鍵線索;發(fā)出《補充偵查提綱》,建議公安機關向上層報,終獲香港方面協(xié)助調查結果,補充定案證據(jù);就案件管轄權問題多方多次溝通,妥善解決案件管轄問題;最后,就涉案船員涉嫌其他犯罪事實,向漳州市檢察院移送追漏犯罪事實。
目前,該案已起訴至福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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