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高利貸還不上 偽造山林開采項目詐騙親友近八萬元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劉常娟) 為償還個人高利貸,福鼎一男子竟把“主意”打到朋友頭上,偽造一個山林開采項目,騙取錢財77700元。日前,福鼎市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林某金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去年4月初,因一時還債無門,男子林某金向朋友董某謊稱,其在福鼎市白琳鎮(zhèn)某村集體山地實施柳杉樹開采項目,誠邀董某入股。為進一步獲得董某信任,林某金還偽造一份與該村村長“雷某”簽訂的集體山地柳杉樹買賣合同,實際上村長這個人并不存在。
聽完林某金的花言巧語,董某信以為真,先后轉(zhuǎn)了15000元到林某金賬戶上,又讓林某金幫忙轉(zhuǎn)銷一批美國松。林某金將該批美國松倒賣后,又以其他理由搪塞董某,從而將買賣所得19000元據(jù)為己有。在董某步入林某金圈套后,林某金便先后以辦理砍伐證、辦證疏通關(guān)系、租用場地和地磅、開采道路費為由,騙取董某43700元。
一個月后,當(dāng)董某詢問林某金柳杉樹項目進度時,林某金便向董某道出“真相”,并表示會想辦法還錢。隨后,董某便以林某金涉嫌詐騙向福鼎市公安局報案。
福鼎市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77700元,數(shù)額較大,構(gòu)成詐騙罪,遂依法判處林某金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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