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員放“過橋貸”后崩盤 借款2000萬“跑路”被逮捕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陳丹) 利用自己是銀行信貸員掌握借貸需求信息,為還貸續(xù)貸的客戶提供過渡資金(俗稱“過橋貸”),賺取高額“手續(xù)費”。近日,福鼎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予以批準逮捕。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經(jīng)審理查明,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系福鼎一銀行信貸員,長期違規(guī)辦理銀行“過橋貸”,所需資金向社會廣泛融資,并承諾支付每萬元每天25元~150元不等的高額利息。然而,自以為十拿九穩(wěn)的“過橋貸”放債也常遇失手的時候,說好的續(xù)貸批不下來,放出去的“過橋貸”資金也就打水漂了。本想賺錢,沒想到越做債臺高筑。今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以辦理銀行“過橋貸”名義向被害人拿款70萬元,并于當(dāng)日逃離福鼎市。截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已造成被害人損失計1400萬元(共借款2000多萬元,部分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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