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損號牌車輛被拖曳 駕駛人被罰200元記12分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林杰 文/圖) 一些司機為躲避電子監(jiān)控,對號牌動起手腳,企圖蒙蔽過關,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駕車逃逸后,目擊者根本無法提供肇事車輛準確車牌號碼,給案件的偵破帶來極大不便,嚴重影響正常道路交通管理。13日,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一中隊,在日常巡邏中針對該類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7月13日中午12時14分許,福安交警大隊城區(qū)一中隊執(zhí)勤人員巡邏至中興街路段時,發(fā)現(xiàn)停放在中興街路段的一輛男式摩托車號牌被黃色泥土沾滿,執(zhí)勤民警當場對涉嫌污損號牌的車輛進行拖曳,并在蓮池崗亭液晶顯示屏上及違停地點進行告知。經現(xiàn)場取證,該輛車號牌為“閩J53××F”。次日該車車主沈某華到行政服務大廳領取車輛時,民警通過詢問沈某華并調取其駕駛和停放該車輛的視頻后,沈某華對其污損號牌行為供認不諱。沈某華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目前,福安交警城區(qū)一中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沈某華污損車輛號牌的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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