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男子酒駕且準駕不符被拘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林杰 文/圖)8日,福安市一名駕駛二輪摩托車的男子,不僅酒駕、準駕不符,且還有前科。目前,其已被福安交警大隊依法處罰。
7月8日20時,林某明駕駛摩托車行經京福線2116km+100m附近路段時,被福安交警大隊城區(qū)一中隊民警查獲,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林某明身上帶有明顯酒氣,隨即對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顯示林某明酒精呼氣測試值為25MG/100ML,屬酒后駕駛。林某明對其酒后駕駛的行為也供認不諱。
經查,林某明持有“C1”駕駛證,并未取得“E”證,屬準駕不符,林某明還于2015年7月20日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被處罰,林某明的行為構成2次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目前,福安交警大隊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對林某明處以罰款1420元并處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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