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特斯總裁因超速被罰禁駕30天 稱為試駕新車
據(jù)英國《每日電訊報》1月23日報道,英國跑車制造商路特斯集團首席執(zhí)行官讓 馬克 蓋樂(Jean-Marc Gales)最近在英國由于超速駕駛被判禁駕一個月,很可能被扣分并接受罰款。
讓 馬克 蓋樂在集團總部附近限速每小時70英里(113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102英里(164公里)的速度行駛。據(jù)報道,他當時正在試駕該公司的“新款豪華車型”之一,盡管沒有確鑿的證據(jù)顯示,但這款車很可能是路特斯Evora GT410運動版跑車。
這位總裁先生可謂是“超速常客”了,不僅駕駛證已被扣了8分,2014年更是在同一路段因超速被罰款,而最近的這個速度足以讓他吊銷駕照一年,更不用說高額罰款了。
但其律師在法庭上辯解稱,這樣的懲罰將對總裁試駕其公司汽車的性能造成嚴重影響。況且他的駕照上已經(jīng)有了扣分記錄,因此他之后定會謹慎駕駛。法官判決吊銷其駕照一個月,并口頭批評蓋樂:應(yīng)當對所有道路“一視同仁”,謹慎駕駛。
(實習(xí)編譯:董澤瑜 審稿:劉洋)
責(zé)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