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電信詐騙案主犯獲刑12年 “演員”如何誕生?
一跨境電信詐騙案主犯獲刑12年
詐騙數(shù)百萬元的“演員”是如何誕生的
小學都沒畢業(yè)的四川自貢人張東華,在電話里“搖身一變”成了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按照事先排練好的劇本,他和同伙上演了詐騙“連續(xù)劇”,通過一個個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電話,把受害人的錢騙進自己的腰包。為了隱匿蹤跡,張東華們把“舞臺”設在印尼和老撾,通過跨境電話向中國境內老百姓行騙。
湖南省常德市的羅女士沒想到,從接電話那一刻起,她已經陷入連環(huán)騙局。2015年3月9日,她接到“銀行客服”的電話,稱其在深圳銀行有一筆貸款未還。這讓她覺得很詫異,自己明明沒有貸款??!這名“銀行客服”很熱心,說可以幫她聯(lián)系深圳公安局報警。
電話轉接至一位“警官”,他向羅女士亮出身份,“這里是深圳刑警支隊的辦公電話”。隨后“警官”說,“你這個案子涉及1億多元的網絡詐騙案,要核實你銀行卡內的資金情況”。
按照“警官”的提示操作后,羅女士用自動取款機將17911元轉到對方指定銀行賬戶。第二天,對方要求羅女士把銀行定期存款取出來進行資金核實,她又按照要求將5萬元用自動取款機轉入對方指定銀行賬戶。3月11日,對方再次給羅女士打電話,讓其核實銀行存款,羅女士又將21500元轉到對方指定銀行賬戶。
幾乎與羅女士同時,2015年3月11日,廣州市的何先生也接到自稱是深圳南山工商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您有貸款5萬元需要還款”。在何先生驚詫之時,對方主動幫其轉接深圳刑警支隊報案。發(fā)現(xiàn)何先生有些懷疑,這位“警官”先讓其查詢所接電話是否來自深圳公安局。何先生通過手機顯示的號碼查詢,確認的確是深圳公安局的,便打消了疑慮。“警官”讓其用手機登錄一個網址查看公安部的通緝令,何先生吃驚地發(fā)現(xiàn),自己竟然在被通緝的名單之中。隨后一位檢察官電話通知他,要求其做財產清查,否則就要將他拘留。嚇壞了的何先生,按照對方要求匯出自己賬戶里的余款3萬多元。
從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7日,短短半個月左右的時間,憑著幾乎一模一樣的“劇本”,張東華們就在印尼巴厘島的一棟別墅里,使用軟件模擬國內銀行和司法機關辦公電話,用國際網絡撥打國內居民電話號碼,冒充銀行客服、公安民警、檢察官或法官,以被害人所持有銀行卡出現(xiàn)了問題,司法機關須清查銀行卡內資金的事由,誘使被害人將銀行卡內錢款轉入詐騙集團提供的銀行賬戶,先后騙取16人共計人民幣1010567元。
讓被害人深信不疑的是手機上顯示的“公檢法”電話號碼。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邱振說,張東華犯罪團伙使用的是VOIP技術虛擬國內司法機關、銀行的辦公電話號碼冒充“公檢法”實施詐騙,該技術簡單說就是用國際互聯(lián)網撥打網絡電話或群發(fā)短信。正因為被害人的手機顯示的電話是虛擬的“公檢法”的辦公電話,被害人才會上當受騙。
不僅如此,狡猾的張東華犯罪團伙將話務窩點先后設在印尼、老撾兩國。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與張東華案關聯(lián)的另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其上級在肯尼亞、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多國設立話務窩點。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全國法院審理的其他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也多存在跨境、跨多國的犯罪特點。
被騙的錢款一旦匯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銀行賬戶,很快就被分散轉移至多個銀行賬戶中,再經過層層分散匯款,最后絕大部分錢款被轉移至境外。這種跨境犯罪的模式,極大地增加了公安機關取證、打擊難度。
“你好,你是王小明嗎?我們是××市公安局……”“你好……我是××銀行客戶中心”……在電話的那一段,從來沒有干過一份正式工作的黃旭有了許多“職業(yè)”,有時是銀行客服人員,有時是公安局的警官。
1989年出生的黃旭是張東華的老鄉(xiāng)。據(jù)張東華供述,當初一個叫“陳先生”的臺灣人讓他去印尼的賭場工作,于是2015年3月他帶著黃旭、余洋、張國東等一群老鄉(xiāng)一起去了巴厘島。巴厘島的一間別墅就是“陳先生”負責的培訓點,同時也是工作點,新人到了以后邊學邊干。“陳先生”教他們怎么打電話冒充銀行工作人員騙人,以及如何配合進行“角色扮演”。
據(jù)余洋供述,自己與張東華,還有張東華的親戚張國東以及游正權4個人學的是“二線”,其他人學的是“一線”。“一線”“二線”,指的是在詐騙犯罪團伙中的不同分工。有時也分為三線,“一線”冒充銀行客服、社保局工作人員,每天最少要撥打100個電話,“二線”冒充警察等,“三線”冒充檢察官等。
在巴厘島“學成”并行騙得手之后,張東華再次組織游正權等多人組成詐騙團伙,于2016年3月來到老撾萬象市占塔武里縣一平房內。
從某種程度上看,這個詐騙團伙在管理上很像個公司,組織管理非常嚴格。責任人張東華規(guī)定了嚴格的作息時間,同時規(guī)定,不允許玩QQ,不許發(fā)朋友圈,不許對窩點周圍拍照,平時外出要批準等。
內部分工也非常細致。首先由“一線”撥打被害人的電話,向被害人核實姓名、住址、銀行賬戶信息后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再由“二線”“三線”人員跟進,用涉嫌犯罪、要求被害人將銀行存款匯至所謂的“安全賬戶”為由實施詐騙。
黃旭還擔任電腦手,這是一個穿針引線的角色,即負責在網上聯(lián)系他人以獲得國內居民信息、掌握被害人匯款情況,并給“一線”人員提供國內居民信息和詐騙教程。黃旭供述,一個叫“菜商”的人用Skype軟件每次傳來1000人左右的國內居民信息,團伙的人會在3天內將這些電話打完,“每次快打完時,我就告訴張東華,第二天就會收到新的信息。”
在窩點外圍還有“合作伙伴”,如臺灣“車行”負責提供收款的銀行賬戶信息以及看被騙人是否往賬戶匯款;“安心亞客服”隨時更改需要模擬的醫(yī)保局、銀行、公檢法的辦公電話號碼等。
就這樣,2016年3月26日至6月17日期間,張東華詐騙團伙采用向國內居民發(fā)送醫(yī)??ㄙ徺I違禁藥品的語音包,誘使被害人回撥電話,及采取用模擬的社保局、銀行、公安局的電話直接撥打國內居民電話的方式,編造被害人醫(yī)保卡或銀行卡被他人冒用,司法機關須清查被害人銀行卡內資金的事由,逐級誘使被害人將銀行卡內錢款轉入該詐騙團伙提供的銀行賬戶,先后騙取43人共計人民幣1058383元。
今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東華、游正權、余洋等11人在境外利用網絡設備對國內居民實施詐騙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詐騙罪判處張東華、游正權、余洋等11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中,主犯張東華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責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