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仲良: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更好發(fā)揮協商民主重要作用——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
馬仲良 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研究員
當前,全黨全國人民都正在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報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報告內容非常豐富,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于協商民主的思想。黨的十九大報告的第六部分題目是“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這部分中的第三個小部分對協商民主問題作了深入分析。報告指出,要發(fā)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fā)展,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xù)深入參與的權利。這段話主要講了三個觀點:一是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二是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三是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fā)展,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下面我從四個方面談一談我學習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論述的協商民主思想的體會。
一、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
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ōu)勢。為什么說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習近平同志從人民民主的真諦這個角度回答了這個問題。十九大報告指出,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對于這個問題,習近平同志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作了深刻闡釋。他說:“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習近平同志用大家非常熟悉的數學概念,揭示了人民民主的真諦是“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習近平同志還從中國共產黨的民主觀的角度深刻分析了這個問題,他說:“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實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是一句口號、不是一句空話,必須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保證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力。”也就是說,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必須有一系列方式方法和制度來實現。習近平同志接著從民主的形式與本質的角度論述了協商民主的本質,他說:“‘名非天造,必從其實’”,也就是說,一個概念的產生并不是天造的,而是從實際生活中總結概括出來的。他接著說:“實現民主的形式是豐富多樣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說只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評判標準。”也就是說,民主的形式是可以多樣化的,我們不能拘泥于一種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說這種模式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唯一模式。習近平同志還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xù)參與的權利。”我認為這段話的意思是,看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權利,既要看在選舉時有沒有投票的權利,又要看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續(xù)參與的權利,這其實就是指參與協商的權利。習近平同志還說:“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選舉的權利,也要看人民有沒有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這就是說,雖然民主選舉很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僅僅局限在這一方面,還要看人民有沒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他說:“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這句話講得非常深刻。不能說我們有了程序就是達到了民主的標準,還要看有沒有完整的參與實踐??蠢习傩沼袥]有參與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的實踐中,也是衡量是否民主的一個標準。習近平同志還指出:“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和國家治理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的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人民對自身利益的實現和發(fā)展上來。”人民當家作主,不僅看他是不是參與了選舉過程,還要看他是不是真正具體地、現實地參與到表達人民群眾利益訴求的各個實踐中來。習近平同志指出:“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他通過這一分析告訴我們,協商是實現人民民主的重要內容、重要過程、重要程序、重要標準。
以前我們一說起民主,首先想到的就是選舉。但是,真正實現人民民主是需要人民群眾參與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各項工作決策、各個層面的組織管理以及群眾對各項工作的監(jiān)督中的。這些方面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內容。
習近平同志還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他還說:“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從區(qū)域、部分的不同角度,從涉及不同問題的角度,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協商民主。習近平同志還說,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fā)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以前,我們在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時,多數是從怎樣把民主選舉做得更好的方面來思考的。我認為這個思考是對的,但是局限在這個范圍內進行思考就不全面了。習近平同志特別強調民主協商的過程,只有這樣做,才能使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深厚的基礎,也才能凝聚起更強大的力量。
習近平同志說:“古今中外的實踐都表明,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讓人民的代表來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這段話指出了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的民主只體現在選舉、投票的過程中,而在投票以外則沒有很好的制度來保障人民參與社會生活的管理,這種民主就是形式主義的,即使在投票選舉過程中,由于有些國家的種種制度并沒有保證人民在投票中行使主人翁的權利,所以這種民主也確實是形式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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