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寧德市總工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guī)則
為進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規(guī)范和完善寧德市常委會議議事制度,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則。
(一)議事內容
1、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有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
2、討論確定全委會議題及會議有關事項。
3、總結、研究部署全市工會一個時期的工會工作;審議市總工會年度財務決算和財務預算。
4、討論通過提交全委會通過的工作報告。
5、討論通過提交全委會決定的市總工會委員和經審會委員任免人選。
6、討論通過召開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有關事項。
7、討論常委會認為應該納入議事日程的其他問題。
(二)會議制度
1、市總工會常委會議一般一年召開一次。工作需要時可隨時召開。
2、市總工會常委會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常務副主席、副主席主持并確定會議議題。參加會議人員為全體常委。經會議主持人提議,有關人員也可列席會議的相關內容、議題。
3、市總工會常委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提交市總常委會討論的議題,各有關部門應事先做好準備。辦公室應提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及有關材料書面送達各位常委,并通知有關列席會議人員。
責任編輯:湯少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