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如愛子:馮夢龍
馮夢龍:字猶龍,別署龍子猶、顧曲散人、墨憨齋主人等,明萬歷二年(1574年)生于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吳縣),是聞名的通俗文學家。崇禎七年(1634年),任壽寧縣令,在任四年中,他筑城墻、立譙樓、修縣倉、復東壩、興文重教、施行輕賦、訓練兵壯、明斷疑案,并且捐俸除虎、禁溺女嬰、采風修志。
明代,壽寧山高林密,活動于山林中的“花斑虎”(一種渾身黃褐色、布滿橢圓形紋飾之虎)常傷害人畜。清康熙《壽寧縣志·雜志》載:“嘉靖二十三年,群虎往來七都地方,行旅艱難,時或逾東西二澗入城,損傷人畜。”馮夢龍上任時,壽寧西門城樓塌毀未修已久。城廓山上的老虎常夜入城內,咬走豬犬,并傷人百余。閭井士民禱于城隍,然虎患仍不能止,于是談虎色變,惶惶不可終日。馮夢龍睹此情景憂心如焚,決意根絕虎患。不久,他不顧年老帶著貼身衙役,爬山越嶺,走村串巷,尋訪除虎能手。在四個月中,阱中困虎三只。與此同時,為拒虎于城外,馮夢龍發(fā)動城內居民趕修西門城樓。在建筑工地上,他日夜奔波擘劃,常與民工同甘共苦,雖粗茶淡飯亦津津一飽。未幾,四座城樓終于竣工?;槌菢撬?,屢投阱被擊斃壽寧城西門虎患從此弭息。后來,馮夢龍又將諸阱移置于山后、溪頭及平溪等村,又連斃數(shù)虎。自此,壽寧縣城周圍鄉(xiāng)村的虎患也逐漸減少。
宦壽期間,馮夢龍曾嚴禁溺女嬰,在當時產(chǎn)生很大影響。福建地方風俗自古以來重男輕女,地僻民窮、文化落后的壽寧此風尤甚。當時地方上有識之士對此毫無人道的野蠻陋俗深惡痛絕,曾予以憤怒的譴責。但因那時無保護女嬰的法律,故此陋習日見肆虐。馮夢龍到任后,見此陋習,心緒難平,銳意除此陋習,以紓民困。于是研墨揮毫,寫下《禁溺女嬰告示》。壽寧地方賢達亦紛起響應,著文力抨溺女嬰之舉。自此壽寧溺女之風終告弭息。當時與壽寧鄰近的福安、周寧及浙江慶元等縣溺女嬰現(xiàn)象也較普遍,自馮夢龍在壽寧厲禁溺女之風后,諸縣民眾也深受啟迪,此陋俗后來大為收斂。
馮夢龍在為壽寧地方辦實事的同時,也利用從政之暇撰寫《壽寧待志》。因為馮夢龍深入鄉(xiāng)居民閭了解鄉(xiāng)俗民風,因此他所撰的《壽寧待志》歷來評價很高,被認為在自宋以降的林林總總的志書群體中,該《志》別具一格,取得了獨特的藝術成就。同時,他也因此深知民情,能做到身為一縣之主,“治官如治家,一念愛民如愛子”,得到“遇民以恩”的贊譽。
崇禎十二年(1639年)離任還鄉(xiāng),清順治三年(1646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