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越】第二屆寧德市見義勇為道德模范
李家越,男,31歲,屏南縣甘棠鄉(xiāng)浙洋村人。他雖然年齡不大,但人生履歷上已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他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在屏南,在福建家喻戶曉。
2006年5月15日下午4時左右,李家越乘坐一輛從福州開往莆田的大巴,途經(jīng)324國道福州螺洲公交站時,他看到坐在斜前方的一個青年男子悄無聲息地掏出刀片,割開一位老伯的口袋要行竊。他站起身來,伸伸懶腰,意在警醒行竊者??砂鞘忠廊慌匀魺o人地從老伯的口袋里抽出幾張百元大鈔。李家越再也無法忍耐,操起身邊的一條扁擔(dān)沖過去,大喝一聲:“有賊,大家把他趕下去!”扒手惱羞成怒,拔出一把10多厘米長的尖刀,朝李家越撲過來。另外兩個同伙也操刀上前,一起將李家越推倒在駕駛座邊,用拳頭狠砸其頭部,又揮刀捅去。李家越舉起左手抵擋,手腕被連砍數(shù)刀,左大腿也被刺了一刀,鮮血不停地從手上、腿上涌出。李家越感到天旋地轉(zhuǎn),但看到歹徒竟打開車門從容離去,他非常著急和惱怒,沖著身旁司機喊道:“快打電話報警!”他由于傷勢很重,流血過多,昏迷了過去,后被送到閩侯第二醫(yī)院,隨之又被轉(zhuǎn)送到福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搶救才得以脫險。由于手肌腱斷了,現(xiàn)在,李家越受傷的左手兩個手指伸不直,抬手便打顫,留下了終身殘疾,干不了重活。
了解李家越的人都說,他的壯舉并非一時沖動,而是源自心底的正義感和助人為樂的精神。兩年來,他沒有呆在家里依靠父母,而是跑到福州搞推銷、開食雜店、開臺球館自食其力過日子。他說非常感激人們還念記著他做過的那件小事,自己一定會努力賺錢,使自己有能力回報社會。
李家越住院期間,省、市、福州倉山區(qū)和屏南縣領(lǐng)導(dǎo)到醫(yī)院看望慰問,并號召全省人民向他學(xué)習(xí),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中國青年報》、新浪網(wǎng)、《福建日報》、福建電視臺、《閩東日報》等數(shù)十家媒體報道了他的英勇事跡,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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